的发生伤残后用人之长机构未即使填报,
报告出现根据的药业费、
住院治疗饭食补帖费等不可能费用报销。
工人能找企业单位要求赔偿吗?
最近,河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们区法院
审判了也许一个案件审理。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1年5月,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负伤。事故伤害发生后,某公司未进行工伤申报,王某于2022年1月自行向平江县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平江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依申请支付了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2400元,但王某治疗的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30690元,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表明不予支付,而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院判决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前述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经法院释法明理,🍷王某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当庭支付了王某主张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 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在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工伤保险基金具有向工伤职工支付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法定义务。同时,为避免用人单位隐瞒不报、拖延申报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作出了相关规定,意在督促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申报工伤,以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良性运转。
法官提示,♈用人单位既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亦有在法定期限内积极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伤残保险服务法规》第六七条一是、四款设定: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力和社会存在有效保障部关干颁布<公伤商业险的规则>指导征求意见相关问题的征求意见》(劳社部函[2004]2510号)第6条相关规定:💛“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收入:湖北高院、平江县老百姓检察院